我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时间:2024-07-19来源:河北法治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2021年以来化解行政争议1716件,其中10起案件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柳红领)记者从7月9日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716件,其中10起案件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优秀案件,1起案件被写入最高检业务条线工作白皮书;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不断优化化解机制,提升化解质效。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相互关联、交叉案件实行一揽子解决,共化解相关案件94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争议案件,省检察院发挥指挥、督导作用,牵头领办、挂牌督办;市检察院承担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力军作用,发挥主导协调责任;基层检察院发挥熟悉本地情况、就近便利的优势,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增强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一体化化解案件176件。发挥考评激励机制作用,压实三级检察院工作责任,鼓励检察官全力把小事办精、把难事办成、把好事办好。

全省检察机关用活化解方式,以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法院错误裁判,能以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以抗促和,把抗诉的“势能”转化成调处争议的“动能”,共依法提出抗诉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4件。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行政行为违法并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法院裁判错误但属于法定的可以调解的案件的,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共促成和解645件。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且当事人不存在合理诉求的,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做好心理疏导,促使当事人理性看待司法裁判结果,息诉服判。针对当事人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司法救助,促进争议化解,共开展司法救助15件。聚焦法院、行政机关在司法、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同类错误或适用法律不一致等共性问题或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共计112件。其中,张家口、廊坊、保定、邢台等地办理的5件类案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协调联动,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动融入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省检察院与省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会议纪要》,为检法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制度保障。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政府、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通过行政和司法的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实现争议矛盾从单向治理、突击治理向多元治理、长效治理转变,助推形成化解矛盾于萌芽、处理矛盾于前端、解决矛盾于初始的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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