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检察:投资失败怕家人担心 伪造存单触犯刑法
时间:2024-04-26来源:曲周县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由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崔某某伪造金融票证罪一案,法院经审理,以崔某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崔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3年1月,曲周县公安机关接外地线索移送,曲周县的崔某某伪造金融票证(存款单)两张,金额10万元。公安机关传唤崔某某到案,崔某某对伪造金融票证一事供认不讳,称自己负责保管家中收入,因投资失败,不敢让家人知晓,为让家人安心,才出此下策,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了两张存单,让家人相信存款还在,不曾想其上线被查获,自己也被牵连出来,并表示十分后悔。

     检察机关认为,崔某某伪造银行存单,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其自愿认罪认罚,伪造金融票证的金额及张数相对较小,主观恶性相对较轻,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量刑建议,法院依法采纳,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银行存单属于金融票证,伪造金融票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家庭内部理应坦诚相待,切不可如此“良苦用心”,到头来欺骗了亲人的感情,不仅没有宽慰亲人的心,反而使自己面临刑罚,结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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