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民检察院:想做“神偷” 一男子盗窃金店获刑
时间:2023-12-25来源:河北法制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我看很多动漫中,偷宝石的人都这样轻而易举便得手了,警察又不是柯南,他们哪儿那么容易找到我……”男子杨某分不清楚动漫与现实盗窃金店。近日,涉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涉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近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金店案,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使用一块白色泡沫板遮挡移动至金店柜台处,翻找到钥匙后,将展示柜内多件珠宝收入囊中,后返回超市顶层,从露台翻越至隔壁居民区逃之夭夭。

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后仍不理解,在公共视频遍布的情况下,杨某竟仍然认为,仅仅靠换身衣服、遮挡一下面部就能销声匿迹?检察官带着这样的疑问对杨某进行了讯问。

根据杨某的供述,检察官了解到其为一名动漫迷,成年步入社会后迫于经济压力,便有了盗窃的想法,根据自己在看动漫中总结的经验实施盗窃,甚至想象着飞檐走壁般翻越墙头。

承办检察官向心理专家了解咨询了相关问题,对杨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杨某认真反思,为自身行为感到后悔,积极认罪认罚,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后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涉县人民检察院树立能动检察理念,摒弃 “一诉了之”的办案观念,对杨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降低诉前羁押率,努力推进诉源治理。涉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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