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解老人所“急”,高效调解消老人所“忧”
时间:2024-04-08来源:肥乡区人民法院责任编辑:李盼宇

      近日,肥乡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赡养纠纷。古稀孤寡老人赵某将三子一女诉至肥乡区人民法院,要求儿女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并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
      第一次见面时,老人冒着高烧,在亲戚的搀扶下,向承办法官说“法官救救我的腿吧,每天晚上疼得睡不着,没钱医治了!”老人的“急难愁盼”便是法官“紧急任务”。承办法官立即开展实地调查。
      根据提供的地址,承办法官到老人所在的养老院走访,得知老人丧偶多年,尚欠养老院费用。承办法官与养老院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暂缓向老人收取费用。据老人经常去的卫生院介绍,老人腿部患病已久,经常复发未能根治。复发时发烧疼痛,常年需要治疗和照顾。
      随后,承办法官马上与老人三个儿子取得联系,经沟通发现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非存心不管老人,而是老人性格倔强,经常打电话对他们进行训斥,对老人心存埋怨。初次调解未果。
      为了使老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承办法官果断对老人子女采取了先予执行。执行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将20000元执行款执行到位,交付给老人,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
法官实地调查时,老人展示腿疾

       “案结事了人和”,是法官办案追求的目标。为了能将一家人矛盾实质化化解,弥补亲情裂痕,趁着春节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承办法官坚持用情调解。
      除夕当天,终于劝得双方同意,组织了一次面对面到庭调解。双方面对面一股脑儿将各自心里的不快与想法全部吐露出来,宣泄怨气,为最终和解奠定了基础。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向老人的儿子和儿媳释明传统孝道文化和肥乡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的典型案例,并提醒其利用春节大团圆的节日,与父亲好好相处一段时间。同时将开庭时间定在了一个多月后,给予双方充分消化、反思和沟通时间。
       开庭当天,老人和子女均到场,态度已经大大缓和。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老人今后的养老院费用、医疗费、住院陪护等进行了详细约定。老人和三个儿子也互相理解了彼此的不易,放下了心中怨恨,携手走出了法庭。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