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邯郸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邯郸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行动。扎实推进建设质量提升,促使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河北省普法依法治理会议结束后,邯郸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向20个县(区)传达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暨示范创建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行动区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提升。
印发通知、开展行动。邯郸市司法行政部门、市民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会同示范村(社区)及所属乡镇(街道),认真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使其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初核、提升水平。5月23-30日,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邯郸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联合组成4个实地复核组,分赴20个县(区),依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全市26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初核。各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介绍、走访交流、察看法治阵地等,互相学习借鉴和取长补短,丰富拓展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形成“以点带面”“连面成片”的效果,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水平整体提高。
广泛动员、夯实基层。6月3日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20个县(区)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结迎接省检查进行全面动员,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荣斋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这次初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迎接省里检查做好坚实的基础。近年来,邯郸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化解矛盾、以法治定止纷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共治同筑平安,大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