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在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省法院两次对邯郸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和宣传报道进行了表扬和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邯郸中院切实落实省法院和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由办公室、各刑事审判团队、相关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向全市法院下发《邯郸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阶段的工作任务,先后召开全市法院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6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将专项行动成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邯郸中院及时汇总报送宣传报道及案件审理进展情况,按时报送信息简报13篇,数据报表30余次,协助省法院落实案件情况8次。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全市两级法院均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利用“两微一端”以及各类媒体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诈骗网络媒体宣传活动。广泛组织普法“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揭露了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了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的挤压了“行骗空间”。全市两级法院发布宣传信息113篇,防范养老诈骗短视频10个,印发宣传册1400余份,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2场,张贴标语50余条,其中曲周县法院采取“1+10+1+N”(1个宣传中心+10个人民法庭+1辆流动宣传车+多地点、全天候、多途径)的模式,取得良好效果;临漳县法院院长姜霜在县电视台发布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武安市法院“多措施守护百姓‘养老钱’”的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宣传报道。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依法高效惩治。向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专题讲解养老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重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业务能力,推进审判执行无缝衔接,依法妥善处置涉案财物,实现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实行逐案督办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协调限时解决,确保养老诈骗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市法院主管院领导申文清副院长对丛台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段某诈骗一案,三次进行督导,听取专项汇报,协调公检机关补查补证。该案宣判后,省内多家媒体进行了刊发报道,来自重庆的7名被害人代表到丛台区法院赠送锦旗致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复兴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房某某诈骗一案督导时,就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兼顾同案判决,规范、均衡量刑,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该案宣判后,被告人房某某当庭认罪服判。2022年6月3日,“河北高院”微信公众号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传报道。
四是创新审判模式,构建服务平台。为将党中央对老年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邯郸中院设立涉老年人专门合议庭,由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专门审理涉老年人案件。涉县法院设立的涉老年人巡回法庭,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化、专业化审判,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法院的认可和好评,并被《人民法院报》作专题报道给予称赞。
五是强化能动司法,拓展审判职能。积极运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侦查、起诉、审判等司法工作的衔接,凝聚打击合力,提高案件质效。延伸审判职能,深化源头治理,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落实一案一书,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风险隐患。邯郸法院推送的《拓展审判职能 防范养老诈骗——邯郸法院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经验交流材料被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简报专题刊载,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