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夜晚,有着“塞外小江南”美誉的吉林省集安市,江风拂柳,带来丝丝清凉。人们吃过晚饭,纷纷来到户外散步。孩子们的喧闹声、虫鸣声,和着轻风吹过柳梢的“沙沙”声,构成了一首悠闲惬意的“协奏曲”。
此时,集安市公安局内,民警们正在灯下忙碌着,无暇欣赏这美妙的“乐章”。
只见一名民警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屏幕上闪现着一串串数据;一名民警翻着厚厚的一摞卷宗,正在埋头核对着;几名民警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
民警们的工作,都围绕着一个名叫崔某某的人展开……
在开展“云剑—2022”二号会战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集安市公安局在走访排查中获得了一条线索:清河镇居民崔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发生异动,可能涉嫌为境外赌博网站支付结算提供服务……
获取线索后,集安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开展缜密侦查,这才有了上文的景象。
银行卡涉嫌犯罪
民警调查发现,崔某某名下的这张银行卡,时常有大笔金额转入并迅速转出。办案民警于永鹏告诉记者,警方对该银行卡进行了资金流向调查,发现转入该银行卡的每笔款项在短时间内就会转出,进入了不同人员的银行卡内,随即又再次转出,如此反复几次后,都流向了境外。“这些钱就是在崔某某的卡里过了一道,符合为‘洗钱’而进行一连串交易或转账的特征。”于永鹏介绍。
同时,民警发现了一个可疑之处:该银行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转入小额钱款,转账成功后,短时间内会有大额钱款转入、转出。“一般来说,这样做是为了测试该银行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因为银行一旦发现银行卡交易异常,会将该账户冻结。转入几元钱甚至几角钱,就能测试出该银行卡是否被冻结了。如果银行卡已被冻结,就会被他们弃用。”于永鹏表示。
一个又一个证据显示,崔某某的这张卡不简单。
随后,民警对崔某某展开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其名下有数张银行卡,是在不同的银行办理的,且均开通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短信提醒等业务。而且,这些银行卡钱款转入、转出非常频繁。
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并对已经掌握的线索进行缜密研判后,民警确认,崔某某名下的这些银行卡被出售或出租给了犯罪团伙,用于支付结算,涉嫌违法犯罪。
一群“宵小”浮出水面
那么,崔某某在犯罪链条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其是否有同伙?
一切还有待进一步侦查。
集安市公安局民警对崔某某及其名下的银行卡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经过详细比对多张银行卡的转账记录,民警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崔某某每办理一张银行卡后,均有一笔小额钱款入账。于永鹏告诉记者:“让我们兴奋的是,每一笔小额转账均来自一个叫陈某某的人。由此可以推断,崔某某在办理银行卡后,都交给了陈某某。”
陈某某很可能是此案的关键人物!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
警方发现,陈某某是通化市东昌区人,1992年出生,是一名有前科人员,刚出狱不久,目前没有固定工作。陈某某的微信中,收到过很多大额转账,这与其经济状况并不相符。
与此同时,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了一个以陈某某为首,以崔某某、鞠某某等10多人为主要成员的贩卡团伙。该团伙成员不但自己办理银行卡,还会以“来钱快、方便快捷”等诱惑亲戚、朋友办理银行卡出售,然后将这些卡全部交给陈某某,以赚取一定的费用。
贩卖银行卡“挣俏钱”
7月初,在全面掌握了陈某某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后,集安市公安局迅速部署抓捕工作。
为保证全部抓捕到案,在准确掌握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后,民警分成10多个抓捕小组,开展进一步摸排、蹲守工作,悄然张开了法网……
在抓捕崔某某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其频繁前往通化市,行踪不定,这给抓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民警们没有气馁,严密监控着崔某某的行动轨迹。最终,民警在清河镇的一家饭馆内将正在吃饭的崔某某抓获。
在民警准备抓捕陈某某的当天,陈某某临时起意,前往山东省某地游玩,这一突发情况让民警们措手不及。经过研判,民警决定劝其归案。在与陈某某取得联系后,民警讲明已经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最终,陈某某返回集安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另外几组民警将其他犯罪团伙成员一一抓获。
据陈某某交代,2020年出狱后,因手头拮据,没有什么钱花,他就想到了可以办理银行卡,贩卖给跨境网络赌博团伙,以赚取钱财。他找了以前的朋友,又通过他们的介绍,认识了一些人,这些人臭味相投,抱着“挣快钱、挣俏钱”的想法组成团伙,贩卡赚钱。
2020年至2021年间,该犯罪团伙在通化市辖区内共组织办理了六七十张银行卡并出售,用以为赌博网站进行支付结算,非法不当获利二三十万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
把银行卡出售给别人,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实名制的银行卡、手机卡关乎个人的信息安全,会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出租、出售、出借或购买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均是违法行为。如被不法分子利用,触犯了法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出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