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开始在部分省市法院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张军提出要求杨万明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自7月1日至9月30日在11个省(直辖市)组织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7月10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以视频形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对构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张军指出,建立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符合司法规律、科学管用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杨万明指出,试点法院要充分认识构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全力推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扎实有序推进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为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夯实基础。
部分法院在会上交流了试点部署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三级法院相关院领导及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