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鸡泽法院,感谢康法官,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人民的利益……”近日,鸡泽镇法庭庭长康永法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一封书信,词句无华,表达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一面鲜红的锦旗,言简意深,承载的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是对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为民、耐心调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梁某以95800元的价格购买了北京某公司越野汽车一辆,后发现存在一些质量瑕疵。于是梁某就和该公司进行联系,要求其进行赔偿,该公司称出售的汽车没有质量问题且拒接赔偿。万般无奈下,原告起诉到鸡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1月,鸡泽镇法庭庭长康永法法官受理了此案。
受理案件后,康永法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倾听完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后,发现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康永法法官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希望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和解方案。对于汽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导致案件变得难以处理。在专业的鉴定机构指导下,在康永法法官一次又一次地对双方释法明理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至此,此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鸡泽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也是法院人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的体现。下一步,鸡泽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致力于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