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安全
时间:2025-11-06 15:40阅读:246责任编辑:刘子杨

广平县内散布着十几处承载着地方历史记忆与文化根脉的文物古迹,体量不大、名声不显,却同样是连接一方水土与人民乡愁的重要纽带。现实中,这些“小文物”面临着保护措施不到位、自然损毁与人为破坏风险并存等严峻挑战。

面对县域小文物“保护难”的困境,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办案重点领域。

今年初,该院通过深入摸排发现,县域内16处县市级文物单位中有6处“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落实不到位,其中1处县级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碑座破损、台阶瓷砖脱落等问题,行政主管单位在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中存在不作为或怠于作为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指出文物受损事实、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依法应承担的保护责任,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整改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

检察建议不是终点,而是推动保护的起点。广平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与文旅、住建、财政、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分析保护难点,研究解决方案,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在公益诉讼检察的有力推动下,一批长期存在的文物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破损的碑座得到了抢险加固,风化的柱子启动了科学修复程序,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必要的安防、消防设施得以配备,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得到落实和完善,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机制亦在探索中逐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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