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平法院调解一起原告栗某与被告张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原被告未到结婚年龄同居后生育一女孩,后产生矛盾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判令非婚生女孩归原告栗某抚养。
案情及争议焦点:原被告争夺抚养权异常激烈,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女孩,对方给付抚养费;被告给付原告彩礼24万,要求返还;女孩未满2周岁且因患巨肠症曾经4次到河北省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花费较大约11万多,因治疗费争议非常大。
案件结果:经过多次与原被告父母直接沟通,其中因被告在外地务工,通过视频或者电话方式调解,总时长超300分钟,并且开庭后,结合双方律师,悉心面对面调解,孩子抚养、抚养费负担、孩子住院治疗费用、彩礼款、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等问题一块解决,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