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行促“双赢”,土地纠纷终和解
近日, 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一起土地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保护了申请人权利,又缓解了被执行人的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朱某某和王某某协商在朱某某土地上建设幼儿园,双方约定由王某某向朱某某支付26万余元。后因多种原因,双方约定的幼儿园未实际运营。在此情况下,王某某要求返还先前支付的费用,双方发生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后,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去到实地勘察、向双方了解情况。 王某某表示不仅没挣到钱,反而亏了不少,后来其要退租。朱某某则表示土地已经转包给王某某四五年,钱都已经花了,且已经经过了这几年,土地一直未使用,自己也有很多损失。
执行法官对了解到问题的症结后,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说,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双方约定朱某某返还王某某20万余元,被执行人朱某某现场履行5万元,其余分期履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成安县人民法院将以工作全面落实年为抓手,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质性、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