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人民法院:巧化涉企纠纷 司法“调解”助推营商环境“最优解”
时间:2026-05-11 14:26阅读:53责任编辑:刘子杨

“法院的调解,不仅帮我们要回了钱、解了冻,更救活了我们两家公司。”近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公司负责人,一同来到丛台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2026年3月,邯郸市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因河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被告公司紧急向法院反映其正参与新项目投标,账户冻结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公司陷入困境。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迅速研判案件。考虑到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需要,法官认为,如果简单判决或维持冻结,双方企业都可能面临经营损失。为实质性解决纠纷,法官决定优先尝试调解,争取用更短的时间、更经济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纠纷。

调解工作从“背靠背”沟通开始。法官先与被告公司谈话,严肃指出其拖欠工程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的失信风险,督促其正视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随后,法官又与原告公司沟通,对原告公司资金被占用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时也客观分析了诉讼需耗费的时间、精力,以及可能对双方长期合作关系造成的影响,引导其从快速解决纠纷、盘活资金的角度考虑解决方案。

在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聚焦“何时还、还多少”等核心问题,进行务实商讨。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公司承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公司也在付款金额、期限上作出了一定让步。协议达成后,被告公司按约定支付了款项,原告公司也随即申请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从账户解冻到纠纷了结,整个过程快速平稳。两家企业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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