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法院:分期履行终和解 善意执行有温度
时间:2024-10-10来源:成安县司法局责任编辑:侯以琳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促进执行和解,积极推进“分期履行”的灵活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并最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彰显了法院执行“温度”和“柔度”。
      据了解,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赵某借款10万元,依法判决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前往被执行家中,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在家。
      近期,执行干警得到消息,赵某返回家中,干警立刻驱车前往,在被执行人家中,赵某向法官表示现在经济条件不好,家人生病,确实没有一次性偿还欠款的能力。为了更妥善处理纠纷,执行法官传唤其到庭调解,在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和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也认识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其应尽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赵某支付了5000元,其余款项分期偿还。
      执行需要“强制”,但也应有“温度”,成安县人民法院采用“给与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在结案后,不定期开展督促履行工作,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实质解纷的优势,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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