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成安县人民法庭丨做实“判后答疑” 写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10-12来源:成安县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孙亚娇
      近日成安镇人民法庭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实现了邻里和睦。
      王某和孙某系同村邻居,2011年9月份王某和孙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将王某位于村北头三分耕地转让给孙某,孙某需要给付给王某租金4000元,期限至2021年9月份,随后,孙某又因涉案耕地向村委会缴纳“宅基地款”6000元。签订协议后,涉案耕地一直由孙某占有使用,现该协议已经到期,王某以孙某不返还涉案耕地为由提起诉讼。成安镇人民法庭在受理该民事案件后,因本案系土地纠纷案件,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为了邻里和睦,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庭前、庭后三阶段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本院对案件进行依法判决。
      该案件在前期审理阶段过程中,法官对该案件高度关注,因为涉土地类案件大多数都是同村村民,很多因为土地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甚至实施犯罪行为,所以,在受理该案件后法官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多次到双方所在村集体做工作、看现场。判决结果送达给当事人的前一个周末,承办法官仍觉着“心有不甘”,想要让原被告平心静气的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于是利用周末再次找到村支书,希望联合村里的力量再为两个人努努力,争取让双方和解,周一在给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过程中,承办法官仍然秉持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结合案情实际,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争议焦点、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讲解,结合邻里关系为群众判后答疑,将“法言法语”变为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法官的言辞恳切的释法明理加上村支书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均表示不会上诉。
      “哎呀,咱们那个土地案子判后答疑,效果很好,人家村支书给我打电话了”,承办法官高兴的和庭里同事分享这份喜悦,原被告在达成和解后,原告作出退让,在已经胜诉的情况下,主动将被告原先给付的4000元租金退还给被告,村委会也将收取被告的2000元费用退还给被告,至此该案件圆满落幕,案结、事了、人和。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矛盾纠纷得到真正化解才是最终落脚点。成安县人民法院成安镇法庭将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好依法裁判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依法为据、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做深做细做实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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