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法院:凌晨亮剑 “法院+铁路公安”联动 火车站内“老赖”被抓
时间:2024-09-14来源:成安县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孙亚娇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与邯郸铁路公安开展联合执行行动,于邯郸火车站内成功控制一名“老赖“。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份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李某某签订承揽合同,二被告欠工程款18万余元未付,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支付3万元,如剩余6万在两个月内履行,则剩余款项不再追究,如在两个月内未履行则被告需偿还9万。被告未如期偿还。
      原告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立刻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冻结划扣了15000余元。但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线索不足以履行拖欠的款项。
      法院+铁路公安联动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消息,被执行人李某某将于早上6点乘坐前往外地的火车。闻得此讯后,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执行干警于凌晨5:00从成安出发,六点前到达了邯郸火车站,并与火车站的铁路民警进行对接请求协助,在保证不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联合铁路公安成功在火车站内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调解室,被执行人以为自己不能坐飞机、高铁,没想到乘普通列车也会被发现,执行干警详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会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承认了消极履行的错误,表示近几年经济收入不太好,无法一次还清,但可以筹钱,剩余款项再分期偿还,申请人在收到当场偿还的45000元以后也表示愿意再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下一步成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优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努力构建协同作战的大执行格局,形成强大执行合力,使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维护司法权威。
      郑重提醒:
      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如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必将受到信用惩戒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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