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法院金滩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使得昔日好友重归于好,获得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被告是发小亦是多年好友,5年前,被告向王某借钱,原告为被告提供了担保。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便承担了保证责任,将被告所借款项予以偿还。之后,原告便向被告催要这笔借款,但被告却说不欠原告的钱,甚至最后打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起诉追偿这笔借款。
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对该案件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通过当地村干部找到被告的联系方式,取得了联系。由于被告一直在外地打工,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回来参与调解,承办法官便采取线上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融情与法,法理结合。承办法官对被告说道:“原告代偿款项后,是享有对其追偿的权利的,你应当偿还相应的借款,如果不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原告作为朋友为你解决了问题,而你到头来却不顾朋友情谊,欠钱不还,这样会寒了朋友的心啊。”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握手言和。
大名法院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完善调解机制,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不断减少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