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义务,双方矛盾最终化解。
案件详情
两位原告李某和毕某诉称,被告李二某系两位原告邻村老乡。2019年1月11日,李二某因生活需要向李某和毕某分别借款40000元,共计80000元。双方约定:李二某每年偿还李某和毕某借款两次,收麦子后还一次,年前还一次,直至还清所有借款。后李二某于2019年6月26日还款2000元,2020年1月23日还款2000元,尚有76000元仍未偿还。此后李某和毕某多次催要剩余借款,李二某一直推诿不还。李某和毕某无奈,诉至肥乡区人民法院。
法官调解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看了两位原告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材料,了解到李某现已87岁,毕某现已70岁,生活不容易。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李二某了解事实情况。李二某称当时生意失败,李某和毕某多次催要,无奈写下欠条,并且抗辩该案已过诉讼时效。冯法官耐心地向李二某讲解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并且从情理出发,老年人存钱不易,如果借款属实,应偿还借款。李二某称现在无力偿还,只能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借款。承办法官考虑李某和毕某年迈,如果长时间分期还款影响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老人的儿子亦不同意李二某分三年偿还借款。经过多次跟李二某及两位原告的儿子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二某偿还李某、毕某借款40000元,当庭履行;李某、毕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由此化解了邻居老乡多年的矛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院有话说
老年人属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肥乡区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坚守为民情怀和法治担当,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弱势群体撑起美好生活蓝天。
案件详情
两位原告李某和毕某诉称,被告李二某系两位原告邻村老乡。2019年1月11日,李二某因生活需要向李某和毕某分别借款40000元,共计80000元。双方约定:李二某每年偿还李某和毕某借款两次,收麦子后还一次,年前还一次,直至还清所有借款。后李二某于2019年6月26日还款2000元,2020年1月23日还款2000元,尚有76000元仍未偿还。此后李某和毕某多次催要剩余借款,李二某一直推诿不还。李某和毕某无奈,诉至肥乡区人民法院。
法官调解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看了两位原告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材料,了解到李某现已87岁,毕某现已70岁,生活不容易。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李二某了解事实情况。李二某称当时生意失败,李某和毕某多次催要,无奈写下欠条,并且抗辩该案已过诉讼时效。冯法官耐心地向李二某讲解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并且从情理出发,老年人存钱不易,如果借款属实,应偿还借款。李二某称现在无力偿还,只能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借款。承办法官考虑李某和毕某年迈,如果长时间分期还款影响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老人的儿子亦不同意李二某分三年偿还借款。经过多次跟李二某及两位原告的儿子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二某偿还李某、毕某借款40000元,当庭履行;李某、毕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由此化解了邻居老乡多年的矛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院有话说
老年人属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肥乡区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坚守为民情怀和法治担当,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弱势群体撑起美好生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