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乡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纠纷时,深挖诉“源”寻到关联的损害赔偿民事纠纷,抽丝剥茧解开亲兄弟之间的“土地”心结,从根源上解决两起纠纷,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01一场打架引起民事、行政纠纷
李某和李小某为亲兄弟,因土地补贴问题两人发生争吵,后李小某对李某实施推搡等殴打行为,致使李某受伤住院治疗。李某将李小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引发民事诉讼。因此,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李小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李小某不服,将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诉至法院,引发行政诉讼。
02并案处理究“根源”
就个案处理而言,两案法律关系清晰,处理较为简单,但案件的关键是当事人为亲兄弟,如果一判了之,极易激化双方矛盾,产生较大社会隐患。承办法官认为公安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合法合理,李小某之所以提起诉讼,并不是真的反对处罚本身,是想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怨气。因此决定将两案一并进行诉前化解,避免一事多次审判,既减轻群众诉累,又节省司法资源。
经过多次沟通,确认矛盾的根源是0.7亩土地的权属。原是兄弟四人,各继承0.7亩土地。而李小某分得的土地原本一直是李某在耕种,因此李小某想要回土地,李某未给。此事便拖了两年之久。“怨气”日积月累,到今日彻底爆发,演变成“大打出手”。
03对症下药实质化纠纷
承办法官从土地归属问题入手,耐心向李某释明法理,成功劝说其积极配合归还土地,并变更了土地经营权。要回土地之后,李小某也能够心平气和,沟通赔偿事宜。承办法官便从亲情伦理角度进行劝说感化李小某,消除两兄弟隔阂,为两个家庭“顺气”,促使其主动履行了损害赔偿义务。
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帮助下,重归于好。李小某主动承认“打架赔偿天经地义,公安局处罚的没错”,当即撤回了对公安局的行政起诉。
该案的处理是全面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实践。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消除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情绪,做到了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同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