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郎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馆陶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其中一项内容为确认登记在郎某名下的一辆小型轿车及位于某小区的房产归孙某所有,郎某需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郎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过户义务,经孙某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孙某详细询问车辆、房产的相关信息,了解到因当事人疏忽,车辆的行驶证、房产的买卖合同等手续均遗失。执行干警随即又与相关部门沟通,回复称因其相关证件遗失,其个人无法单独进行办理,必须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现场才能进行办理。执行干警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制订了方案,决定先随孙某到馆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再赶往安徽省安庆市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在执行方案取得当事人孙某的认可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办理。
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执行干警动身赶往安徽省。经过8个多小时的车程,当执行干警赶到千里之外的安庆市车管所时,申请执行人孙某一见面就向执行干警抱怨当地的车辆过户需要往返两个地点分别办理,程序繁琐。执行干警表示不怕麻烦,不管过程多艰难法院都会帮助他把车辆过户完成,让孙某放心。执行干警坚定、乐观的态度有效缓解了孙某的不安情绪,也让接下来的过户手续得以顺利办理。
执行干警此次不辞辛苦,千里协助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受到了孙某的大力称赞。当事人的称赞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馆陶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折射出的是执行干警负责担当的工作作风。馆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效的执行举措,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