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馆陶法院加大对速裁案件审理力度,依法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提高审判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案件多元、高效、快速处理。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0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42%,速裁快审结案占比30%,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15.81天。
一是整合速裁团队资源,实现人员配置“专业化”。完善3个速裁团队人员配置,其中2个专业化速裁团队,分别审理交通事故、金融借贷案件。1个综合速裁团队,审理其他简易民事案件。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的配比优化审判资源,夯实速裁快审的组织基础。形成多数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模式。
二是制定速裁快审机制,实现案件运行“规范化”。制定《馆陶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建设规范》、《馆陶县人民法院简化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规范》、《馆陶县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明确速裁团队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按照案由、标的、法律关系、关键词等因素,以最有利于矛盾化解和实现当事人权益为原则,对案件采取系统分流加人工识别方式实行繁简分流。规范速裁案件送达、审理、审限、裁判程序,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同时提升类型化案件的审判效率。
三是简化案件诉讼流程,实现案件审理“高效化”。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立案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先行调解,并向当事人释明可选择督促程序主张权利,将确认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补充与完善诉讼材料等大量程序性、释明性的事务在诉前调解阶段集中办理。调解成功的,当场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调解不成的,当场送达、集中排期,简化庭审流程,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并直接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出具要素式裁判文书。
四是完善配套机制运行,实现案件结案“快速化”。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制定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分流、调裁分流及繁简分流的有序衔接机制。利用好诉前保全后30日内立案的有限期间,最大程度争取调解。全力推进电子化、集约化送达,缩短送达时长,确保速裁案件送达周期在10天以内。实行评估鉴定集约化管理,缩短审理时限。全面运用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诉讼服务,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问题。
五是抓实精细监督管理,实现案件监管“常态化”。压实审判监管责任,强化办案指标动态监测。对速裁团队办案比重、审理时限、办案流程进行实时监管,提醒督办,促使法官快办案、办好案。做好速裁快审案件的质量评查,同时明确正向激励机制,设定绩效考核标准,保证案件质效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