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下午,受援人刘某某来到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解民忧”的锦旗,以表达对永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
根据《河北省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永年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2日向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送达了一份刘某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指派辩护人通知书。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规定,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刘某某指派河北贯云律师事务所崔利芹律师提供辩护。
崔律师通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了解到,受援人刘某某涉嫌转化型抢劫罪,案发时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具备转化型抢劫罪的基础,不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不应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庭审时崔律师据理力争、积极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受援人刘某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
自永年区2019年10月实施《河北省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来,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对于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达100%,对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