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4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减少污染排放,助力绿色发展。
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到标准件企业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
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到标准件企业调查标准件企业油污收集情况。
标准件产业是永年区传统支柱产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数量庞大。这些重型机械排出大量黑烟、粉尘,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程度高、流动性强、作业周期短等特点,永年区检察院前移监督端口,深入建筑工地和标准件企业等地进行走访排查。
在实地走访排查中,永年区检察院“永·益”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发现多处建筑工地、标准件企业中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也未悬挂环保标牌。发现线索后,检察干警立即对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地理位置标记,拍摄固定证据。
永年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辖区内所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大排查,针对未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企业做好车辆编码登记;同时对施工单位、标准件企业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标准件企业等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登记、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淘汰老旧机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针对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整改,同时创新工作方法,收集汇总辖区内申请办理登记编码的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提前告知办理材料清单,并现场核对、上传、审核、发牌,提高登记编码效率,释放监督效能。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共计发现案件线索13条,制发检察建议13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38辆,督促提升行政机关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有效防治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