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人民法院|速裁快审分流解纷 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时间:2023-06-14来源:永年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编者按:   

进一步健全民事案件速裁快审机制,是邯郸市2023年创制性改革事项之一,也是今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6月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推广永年区、临漳县人民法院民事速裁机制建设经验现场会”。会上,永年、临漳、曲周、肥乡法院就推进民事速裁机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的做法对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进速裁快审机制建设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现予刊发,以飨读者。

近年来,永年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推进速裁团队和速裁快审机制建设,通过在“分”字上下功夫、在“调”字上做文章,在“裁”字上求实效,在“审”字上强管理,做到分流有序、调解有方、裁断有速、审判有质,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公正权威解纷的司法需求。

一、在“分”字上下功夫,构建科学“分岔口”

在以“诉讼案由、标的大小、争议程度”为分流依据基础上,制定内部繁简分流规则,明确两名专职分流员进行案件分流。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速裁裁决衔接机制,核心是以两次分流形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首次分流时,将全院民事案件60%分流至速裁团队,40%的案件中分流至专业审判团队和其他审判庭。分流到速裁团队的案件充分利用冀时调平台的30日开展诉前调解,同时为二次分流奠定基础。赋予速裁法官二次分流启动权,对于诉前调解员介入案情后认为案件存在重大事实争议、涉及鉴定评估等不适宜速裁审理的,可将案件二次分流至其他审判庭。在速裁团队开通直接立案权限,对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以及调解失败的简单案件均实现直接立案办理。2022年速裁团队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44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34%,其中调解1040件,调解率48.5%,平均结案用时仅9.6天。2023年1-5月共审结851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37%,其中调解428件,调解率50.3%,平均结案用时仅8.26天。

二、在“调”字上做文章,打造诉前“快车道”

2021年底该院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将诉前调解工作由之前的各审判庭法官负责变为专职调解员负责,返聘3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组建诉前调解团队,并创新性将诉前调解团队与简案速裁团队深度融合,组建了三个法官工作室,工作室按照“员额法官+诉前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人员配备,调解员调解成功的直接由速裁团队出具诉前调书,对于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将阶段性形成的案件材料移交给速裁法官,以便速裁法官快速作出审判结果。2022年至今,共出具诉前调书案件1230件,没有出现一起因诉前调转立案引起的举报投诉问题。

三、在“裁”字上求实效,跑出小额“加速度”

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便快捷、一审终审优势,通过诉前引导、宣传推介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在诉前调解阶段,由调解员详细讲明优势,使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由认知到认可,以减低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在登记立案时,对标的额在4.1万元以下案件直接标注为小额诉讼案件,并将指引文书一并发至当事人。对于诉讼标的超过4.1万元但在16.4万元以下案件,由案件承办法官梳理,积极引导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扩大小额程序适用范围。2022年至今,我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1308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5.9%。

四、在“审”字上强管理,抓好质量“生命线”

速裁团队确定“一案合并”“一次闭庭”“一日下判”“一日送达”四个“一”原则,对相同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不同法律关系争议并案审理;通过加强庭前联络、指导举证,确保案件在一次庭审内查清全部案情;速裁案件于闭庭当日撰写完毕裁判文书;并通过微信当日送达,缩短程序性办案用时。每周五下午召开庭务会,对不能“一次闭庭”“一日下判”的案件逐件审查理由。每月召开考核分析会,精准动态调整分流标的,如本月定20万以下标的的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月末统计发现该月速裁办案占比不够,下月则适当增长分流标的;如果占比超过,下月则将分流标的适度下调,通过动态调整来保证全年完成目标任务。速裁团队成立至今,全院的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其中平均审理时长缩短21.21天,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2.8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3.02个百分点,被二审发回重审率降低0.07个百分点,被二审改判率降低0.11个百分点,调解率提高18.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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