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法治日报》版面截图
永年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父母对孩子内心世界的忽视和“不良朋友”的影响,让17岁的李某走上了犯罪道路。
2022年3月8日凌晨,在同样是未成年人的几个朋友带领下,李某参与了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3家门市实施的盗窃行为,共盗窃财物价值1.3万余元。
案发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2022年7月,该案移送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综合审查全案案情并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后,永年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永年区检察院通过立足案件办理、履行检察职责,针对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当、监护不足等问题,创新探索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司法社工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共同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有力促进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及顺利回归家庭、社会,努力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
检察机关对李某进行家庭教育评估和详细的社会调查后发现,李某性格内向,平时不爱说话,此次犯罪主要是受到“不良朋友”的影响。李某父母对其心理健康不够关注,日常沟通较少,对其日常结交的朋友也不了解。
对此,检察机关依法向李某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李某的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明确具体时间、时长和次数,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永年区检察院还在线上建立“永年未检交流群”,在微信群内定时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制作普法课件,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开展讨论,学习法律知识,并在群里展开检察官与“问题少年”监护人之间的互动,检察官通过和涉案未成年监护人谈学习、聊工作、说思想,潜移默化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更好地融入帮教活动。
同时,永年区检察院与永年善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协作互动机制,在对李某进行6个月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组成“检察官+社工”帮教小组。其间,未检检察官结合相关规定,向李某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和帮教考察期间需注意的事项、遵守的纪律;社工组织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帮教,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让监护人参与每一次帮教活动,增进亲子感情,使帮教效果达到最大化。
对于该案中的其他涉案未成年人,永年检察机关同样结合每个人的家庭情况,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尤其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检察机关邀请他们参加临界预防现场教育活动、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电影,运用家庭探访、学习探访等方式开展回访,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永年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要求,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系统建设。该院与区教体局建立协作机制,进校园讲法治课35场次,排查校园内外安全隐患37次;联合区民政局等九部门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帮教考察、不良行为矫治、心理疏导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社会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永年检察机关还主动延伸法律触角,将预防工作前移,广泛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家长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等问题,多方努力携手打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