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时节迎秋备收,田垄地头解民烦忧。近日,永年区人民法院大北汪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武志崇法官团队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以“坐垄谈心,地头解纷”的“土办法”护航田地丰收。
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吴某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集体土地50余亩(非口粮田)进行经营,耕种至今,承包合同已临近到期。2023年,村委会以承包合同即将到期,被告吴某仍未支付2023年度土地承包费为由诉至我院,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被告吴某补交土地承包费。
承办法官武志崇了解到案涉土地面积较大、土地承包时间较长、案件牵扯人员较多等问题后,迅速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验并进村入户访民情,确保准确查明事实。经了解,被告吴某确未交纳2023年度的土地承包费,而案涉土地已由被告吴某分给多户耕种,客观上导致被告吴某难以在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村集体土地。
基于上述情况,武志崇法官团队立即制定调解计划,从法理、情理角度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解决方案,尽量平衡双方利益,并争取乡政府的有力支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村委会同意等待被告吴某将在案涉土地上的种植作物收割后再行返还,被告吴某也当即表示将所欠土地承包费给付原告村委会,并于作物收割后即刻返还案涉土地。本案成功调解,既保障了村集体的土地权益,又兼顾了农户的种植收益,案结事了,真正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
永年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创新诉源治理方式方法,凝聚社会多方力量,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效能,努力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