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永年区人民法院救活了我们公司,救了我们公司的职工。”二被告公司的负责人都紧紧握住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永年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成功调解了涉两企业发展的九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原告永年信用联社诉被告邯郸市某公司、被告永年区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共9起案件。金融法庭受理后,郭鹏飞法官仔细审阅了九件案件卷宗材料,发现邯郸市某公司和永年区某公司互相担保,从永年信用联社贷款,现共计欠本息2200余万元。
郭鹏飞第一时间与被告两公司联系了解案情,了解到被告两公司因前几年经营状况较差,现正处于艰难发展阶段。郭鹏飞考虑到:在此情况下,如对该九件案件径行判决,由二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2200余万元,在法律上没有错误,但二被告必定因偿还贷款直接导致倒闭,原告永年信用联社更难收回贷款,同时也会导致二公司员工失业等一系列问题;如能调解结案,让二被告根据还款计划,逐步偿还原告借款本息,这样既保护了原告永年信用联社的合法权益,也能让二公司慢慢发展,恢复正常经营。
确定办案思路后,郭鹏飞组织原告及二被告开展调解,与双方耐心沟通,寻找调解突破口,细心对双方进行分析、释明,使双方认识到调解对双方是最有利的。最终在郭鹏飞的调解下,二被告表示现在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如果原告同意分期偿还本息,被告将保证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永年信用联社也认识到如果让二公司一次性还款,必然导致其倒闭,进而导致永年信用联社难以收缴贷款的不利后果,最终同意调解。
经过对还款期限、数额等细节反复协商,原、被告终于就该九起案件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公司当日偿还原告150万元,剩余贷款本息分期偿还。
经过整整一天的努力,九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届时已是晚上九点。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迅速制作调解笔录并当场向双方送达调解书,二被告也当场向原告账户转账150万元。
永年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提高企业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上下功夫,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增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法治氛围,厚植企业蓬勃发展司法沃土,为永年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