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真管事” 三小时化解多年矛盾
时间:2023-11-22来源:未知责任编辑:杨世勋

近日,永年区人民法院大北汪镇法官工作站积极参与并成功化解了一起乡邻纠纷,大北汪镇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

大北汪镇辖区某村有一起历经多年并涉及多户村民的乡邻纠纷,现村民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大北汪镇党委政府邀请大北汪镇法官工作站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获悉情况后,大北汪镇法官工作站武志崇法官协同乡镇干部、村干部,一同与村民盖某及5户村民代表进行协商。

纠纷简介

经了解,多年前,因村内规划用地需占用盖某土地,盖某与需占地建房的村民协商,由5户村民共同给予盖某补偿款2万元,在规划手续未批准前仍由盖某耕种。

但后因其他原因,5户村民至今未能在该宅基地上建房。现5户村民要求退还经济补偿款。经村委会、包村干部多次协调,盖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耐心劝解

经过充分沟通,武志崇法官首先明确了案件的法律性质,告知盖某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相应款项,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起初盖某认为,当年是村民自愿给的款项,而非自己主动索要。一时间,纠纷陷于胶着。

交谈之间,武志崇法官见盖某多谈及乡里乡亲的邻里情感,于是转换思路,与乡镇干部、村干部决定,以当地风土人情、乡邻和谐共荣为突破口,对盖某进行了详细的疏导和劝说。

圆满解纷

经过三个多小时,盖某逐渐转变态度,答应第二天将2万元交于村委会,由村委会返还5户村民。第二天,村民代表主动联系武志崇,告知盖某已将2万元交于村委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并感谢法官工作站在此次矛盾化解中的耐心调解。

新时代“枫桥经验”

永年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诉源、访源、案源“三源共治”理念,在全区17个乡镇建立法官工作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以实际行动释放人民法院在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司法效能,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年、法治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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