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源共治|排除妨害起纠纷 释法明理促和解
时间:2024-02-02 03:27阅读:169责任编辑:刘子杨
     “大家都是同村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有责任共同维系和睦的邻里关系”,近日,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法官武文海在勘查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件现场时,耐心的对双方进行劝导,在镇、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最终使该系列案的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

     原告高某1与被告高某2,原告高某1与被告高某3,原告高某1与被告4等排除妨害纠纷案中,原告与各方被告为同村村民,因土地发生纠纷已近五年,被告阻止原告在其承包的土地上耕种,且被告在原告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作物,由此引发系列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武文海法官查阅卷宗材料后,考虑到本案系乡邻之间的纠纷,为了更清楚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避免邻里关系恶化,武文海法官多次到争议土地现场进行勘验,对争议土地拍照存档,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仔细确定争议土地的权属,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多次邀请镇、村干部参与调解。武文海法官多次要原被告前来法院,进行耐心的沟通调解,联同案涉土地镇政府一起进行协商处理,经过武文海法官的悉心劝导,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并达成了和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武文海法官坚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动政府部门,妥善化解矛盾,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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