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安县法院速裁团队快速调解了两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方案十分满意,两起案件圆满结案。
被告贾某向原告申请办理信用卡,原告与被告签署了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向被告发放了信用卡,被告激活后使用该信用卡消费,后被告多次逾期还款。截止至2024年3月21日,被告尚欠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9393.21元及上述本金产生的利息1079.38元、费用6999.15元、应收利息28606.2元、应收未收逾期还款违约金1373.59元,总计29131.95元。被告未按照约定归还欠款,已经构成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时被告贾某强烈表示想调解,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公司也同意调解。主审法官了解案情情况后主持了调解,被告贾某欠原告本息(含费用、违约金等)共计2.9万余元,原告公司与被告贾某经过协商,原告公司同意被告贾某于一次归还15000元;剩余款项自每月 30日前归还2400元,分六期归还完毕。在进行案后回访时,被告贾某告诉法官自己第一笔款项已经及时归还给原告公司,之后的分期款项也在按时归还。
被告李某向原告申请办理信用卡,原告与被告签署了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向被告发放了信用卡,被告激活后使用该信用卡消费,后被告多次逾期还款。截止至2024年3月,被告尚欠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2000余元及上述本金产生的利息和费用总计16000余元。被告未按照约定归还欠款,被告诉至法院。
因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法官加强调解,在法官释法明理下,被告李某欠原告公司本金及利息、各项费用总计16000余元,原告公司同意被告李某于2024年11月起,每月22日前偿还2800元,以此类推,直至履行完毕之日止。至此两件信用卡纠纷快速得到调解。
成安法院速裁团队,对标的额较小的信用卡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集中送达、集中调解、集中开庭,主动缩短案件办理审限,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效督促被告自动履行生效文书,提升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进一步助力执源治理,减少衍生案件的发生,切实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