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既要依法适用查控、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也要加强释法明理,双管齐下,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质量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被告张某是原告王某的长辈,因婚姻家庭问题,被告欠原告5万元。原告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需偿还原告王某5万元。因被告张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开展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执行干警就多次上门,被执行人一直推脱,之后被执行人干脆直接离开家。
近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被执行人返回家中,执行干警立刻驱车前往,在早上七点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并将其带到法院,在调解室,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我们理解你可能有自己的难处,但你欠申请人钱,理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在加大释法明理的同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郑重表明不履行生效文书会被拘留的后果,并带被执行人进行信息采集等拘留的准备工作。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表示会还款,申请人也体谅被执行人的难处,被执行人当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工作,案件终于执结完毕,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下一步,成安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