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天降
大名县张铁集乡某村的赵某刚与妻子张某花婚后的日子过得挺美满,二人于2009年和2010年连续生育了两个男孩,平时妻子在家照顾孩子,丈夫在外跑运输挣钱,孩子是生活的动力,两人觉得往后的日子更有奔头了,赵某刚每每回到家总能享受到妻子的温情和两个儿子带给的快乐。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20年6月11日,赵某刚突然遭遇车祸不治身亡,张某花顿感天塌了,看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接下来的生活不知该如何面对,温馨幸福的生活戛然而止。
获得赔偿
遭遇车祸后,保险公司给付赵某刚家属人身损害赔偿金115万元,张某花领取赔偿款并存在了自己的名下。赵某刚的母亲早已过世,其父亲70多岁,随其大儿子赵某强生活,见次子赵某刚不在了,便主动帮忙照看赵某刚留下的两个孩子,并安抚儿媳张某花不要过于伤心,以后遇到合适的不会阻拦她再嫁。之后家庭的重担现在落在了儿媳张某花身上,为了维持和睦的生活,赵父始终未提过儿子车祸赔偿款的事。
人财两空
事情过去了两年,虽有赵父的帮助,但张某花仍感孀居带娃日子难熬,加上娘家亲人的劝导,便决定改嫁。后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山东莘县大王寨镇某村的李某,二人彼此钟意,但是李某不愿接受她的两个儿子,无奈之下,张某花只得只身嫁了过去,两个孩子随其爷爷生活,但是却没给赵父和两个孩子留下分文赔偿款。赵父感觉人财两空,加之抚养两个孩子生活也艰难,便向张某花索要他和孩子应得的赔偿金份额,张某花表示:“赔偿金是我和孩子的,与你们无关,孩子的先由我保管,两个孩子是你们赵家的子孙,你们理应抚养”。赵父既愤懑又无奈,生活倍感吃力。
主动介入
去年春天,张铁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宋资超、杨增峰联合山东莘县王奉镇调解员周保增,在调解张某花的哥哥与山东莘县王奉镇某村的高某建房质量纠纷时,了解到了张某花与赵父的纠纷,为防止矛盾扩大,维护乡村和谐,便主动介入调解此事。调解员杨增峰与赵父是一个村的,对他家的情况比较了解,负责调解这起纠纷,法律服务工作者周升现予以协助。
综合化解
调解员杨增峰首先做张某花父母的工作,“赵父年纪大了,养你的两个外孙着实吃力,你们也不希望你的两个外孙生活艰难让人笑话吧!”又通过三省四县跨区域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机制联系到莘县大王寨镇派出所的孟所长,请其出面做通张某花现任丈夫的工作,让他说服妻子接受调解,解决遗留问题。经过多日的沟通,张某花思想有所转变,同意回娘家与调解员谈谈。
张某花见了调解员杨增峰说到:“我老公的赔偿款理应是我的,我以后也会给我的孩子。”“可是你的两个孩子现在就生活的不好,爹死了、娘改嫁了,爷爷岁数大又没有收入,你想想两个孩子该是什么感受,现在你又怀孕了,但是这两个孩子也是你的至亲骨肉啊,你就看着孩子过苦日子?”杨增峰进而又从法理上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赔给你前夫赵某刚的115万是人家的个人财产,应当按赵某刚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而赵父、你和两个孩子便是法律中规定的赵某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平等的继承关系,如果其他继承人起诉你,那你一定会败诉,对你个人的影响也不好!”
经过调解员杨增峰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加上父母的劝导,张某花最终同意将前夫的车祸赔偿款进行遗产分割。
签订协议
征得张某花的同意后,结合张某花与前夫赵某刚生前的财产状况及现实情况,调解员杨增峰和法律工作者周升现拟定了一份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赵某刚的115万赔偿金分割如下:赵父32.9万元,张某花25万元,长子27.7万元、次子29.4万元。家里的所有动产、不动产归两个孩子所有,张某花在赵某刚去世后在外面所购房产归张某花所有,两个孩子的监护人由其爷爷担任,赵某刚的哥哥赵某强帮忙照顾,赵父为张某花探望孩子提供便利。随后,调解员带领所有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庭提交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一场遗产分割纠纷依法调解完毕,当事各方都很满意。
调解结束后,杨增峰总结调解方法时说:人民调解首先要依法调解,准确找到案件的法律依据,然后兼顾情理与风俗,这样很多矛盾纠纷便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