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共建,共促发展——峰峰矿区检察院与肥乡区检察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
时间:2023-04-13 03:52阅读:217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邯郸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与肥乡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

通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两区法院之间的联系交流,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实现两区法院检察工作水平共同提高。签约仪式在肥乡区检察院举行。邯郸市检察院相关院领导,峰峰矿区检察院部分院领导、部室负责人,肥乡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活动。

邯郸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结对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辛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辛辉要求:

一是要端正态度,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峰峰、肥乡两院要充分利用好结对共建这一平台,开展互帮互助,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态度提升完善自己。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创新思维、创新举措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最大限度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最终实现共建院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巩固夯实的目的。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两院要认真分析本院各项检察工作现状,重点从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进一步更新办案理念,严把案件质量,更加注重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规范化办案,在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相互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高标准、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共同提升。

三是要注重总结提高,切实让活动取得实效。两院要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理性思考,理清工作思路,确立工作目标,确保两院在基层院建设上紧跟当前新的形势、任务和发展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处理好正常工作开展和活动安排部署的关系,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肥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学曾出席会议,邯郸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申玉良主持会议。

峰峰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涛,肥乡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商定重点围绕党建业务建设、检察业务建设、队伍素能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科学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细化共建内容,促进双方基层院融合发展、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共同推动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有效提升。

赵志涛以“以抗诉为中心 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为题给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精彩的业务课。

​峰峰矿区检察院和肥乡区检察院就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强管理等方面,分别作了介绍和深入交流,分享了经验体会。双方一致表示,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开展常态化工作和人才队伍交流,实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互学互鉴,真正将结对共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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