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法院:法官倾心调解 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时间:2022-11-16 03:36阅读:126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忧患,近日,肥乡法院成功调解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概述

原告金某手握三张诉状,将被告刘某、常某告上法庭,请求被告刘某及常某偿还借款170000元、20000元、50000元以及相关利息。因为其中两起案件分别有保证人做担保,故分开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海军发现三起诉状的被告皆为刘某、常某,陈法官决定并案处理。

案件过程

陈法官在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刘某、常某,其两人为夫妻,态度较诚恳,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但对还款事实和原告金某所说有些出入,其表示并没有逃避借款,也会积极配合法院审理,于是有了第一次的调解。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事实经过,早年间,被告刘某和常某因经营需要分三笔向金某借款共24万元,并向金某出具三张借据,其中两笔有保证人做担保。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夫妻二人承认借款一事,但表示其出具的三张借据中并未约定利息,应只偿还本金即可,并声称已经偿还了金某部分的借款。

原告称虽然借据上并未约定利息,但两人口头有过约定,并拿出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上面显示被告夫妻偿还利息5000元,至于被告具体偿还了多少钱,原告也记不清楚了。

为了弄清案件事实,避免双方恶语相向,法官重新定了调解时间,给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

再次调解

到了第二次调解时间,双方来到法庭,各自拿着银行流水等转账记录,由于时间间隔过久,双方证据不够充分,经过两个小时的对账,仍未对清具体还款金额。

据此,陈法官表示对账这一步骤是必不可少的,让原、被告回去各自出一个表格按时间排序,列出双方交易内容。经双方同意,陈法官又一次重新确定了调解时间。

到了第三次调解时间,经过双方一笔一笔的对比,最终确定被告欠原告24万元及利息,被告之前所还款项皆为利息。在事实已经查清后,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及还清借款,并要求相应的保证人承担责任。被告表示现经济紧张,无法立即还清借款,请求法官进一步调解。

后陈法官耐心的向原告释法明理,向其说明保证期间已过,且被告现在经济紧张,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浪费时间和精力,关键伤了和气。在法官耐心劝说下,最终原告答应被告分期付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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