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检察:推动整治污染排放 改善空气质量
时间:2024-05-27 11:06阅读:100责任编辑:刘子杨

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材料装卸机械、叉车、摊铺机等,如果尾气排放不达标,会对大气产生污染,还会产生噪音等其他污染。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辖区内各施工场地,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经调查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中柴油叉车、铲车、推土机为多数,部分叉车存在未依法在邯郸市非移动道路机械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并张贴二维码、应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未安装、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存在大气污染风险,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和空气质量。

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环保部门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未登记备案等问题。相关单位收到检察文书后高度重视,通过联合乡镇执法、蹲点查处等方式,及时查清辖区内小微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帮扶指导企业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12台,并在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据了解,曲周县检察院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累计办理专项监督环资领域案件32件,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检察力度,以点带面推动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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