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刊发原文
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诈骗老人养老钱一男子被判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诱饵,利用高利息回报骗取老年人积蓄。涉县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件,于日前经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1年,张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马大爷,在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张某便对马大爷的积蓄动起了歪心思,谎称自己有一个养老公寓的投资项目,利润丰厚,每年可赚取高额利息。“马大爷,你手里的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投资我这个‘夕阳红’养老院,以后您就是大老板,年底就能有分红!”面对张某的巧舌如簧和丰厚投资回报的吸引,马大爷逐渐失去了戒备心,将自己名下一套住房变卖后,连同全部积蓄一共25万元交给张某用于“投资”。
不久后,马大爷察觉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案后,将张某抓获,移送至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期间,为挽回马大爷的养老钱,检察官多次对张某释法说理,致使其最终将诈骗款25万元全部退赔给马大爷。
涉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后,法院日前经审理查明,最终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