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开展集中拘传、拘留行动,主要对执行过程中存在“拖、躲、逃、赖”行为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拘传、拘留,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
司法拘留动真格
在一起赡养纠纷中,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支付申请人医疗费、门诊费三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某某在电话中虽多次承诺还款,却一直未予兑现,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其居住在某村一处平房内,执行法官一行驱车出发,直奔其住所,将李某堵个正着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孟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便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态度敷衍拒不履行欠款两万多元被拘留
在村委会干部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们见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随便你们吧,要拘留就拘留,我没有钱……”被执行人见到执行干警时,无所谓地说道。
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两万六千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其欢进行了多次劝说,但王某某欢态度十分恶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便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慑于拘留威力主动履行达成和解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蔺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寻找下终于将其拘传带回成安县人民法院,经执行干警的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出具拘留决定书。
在被拘留的时候,被执行人蔺某某仍强装镇定,但在失去自由之后,拘留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共同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天支付80000元,剩余案件分期偿还。
在这次的行动中,成安县人民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其中司法拘留3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1件。
成安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
司法拘留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执行才是目的。希望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