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2月16日,临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王艳敏法官走进临漳县第三中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第一堂法治宣传课。
宣讲现场,王艳敏法官以“预防校园欺凌 共筑和谐校园”为主题,通过PPT展示,用生动活泼的语言,铿锵有力的声音,结合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可能涉及的罪名、青少年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防范避免校园欺凌的措施。同时也向同学们讲解了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新规定。宣讲活动中,王艳敏法官与同学们积极互动,耐心解答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结合同学们的年龄结构及心理特点对同学们进行心理疏导,并鼓励同学们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抵制校园欺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多面发展的黄金高峰期,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期,更是一个人自我意识迅速发展并在自身成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时期。抓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宣讲活动,对引导同学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增强自身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临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营造健康和谐美好的校园氛围,将法治的阳光洒进校园的每个角落,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