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社工体系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培育本土专业社工组织、构建乡镇社区社工小组,将社会力量深度融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流程,探索出一条司法专业引领与社会服务协同的法治实践路径。
针对基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专业社会力量匮乏的痛点,峰峰矿区检察院主动联合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推动本地爱心公益协会规范化转型为“简郸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现辖区专业社工组织从0到1的突破。通过与“简郸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峰峰矿区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一人一策”定制化帮教,结合成长轨迹、家庭环境制定包含法治教育、心理干预、技能培训的个性化方案,推动帮教工作从普惠式向精准化转型。在普法教育中,该院创新“检察官释法 + 社工疏导”双轨模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情景演绎、角色扮演等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形式,使法治教育既有法律的严肃性,又具情感的感染力,让未成年人在互动体验中树立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依托乡镇社区既有社工力量,峰峰矿区检察院联合社工部、团区委推动社工小组全域覆盖,组建“持证社工 +兼职社工 +志愿者 + 未成年人保护突击队”多元团队,将司法保护服务延伸至社区网格、校园班级。这些扎根基层的社工小组,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精准化法治服务,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等提供稳定专业支撑。在清泉社区,社工小组通过情景模拟开展防性侵普法教育;在滨河小学,社工小组以互动游戏解析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截至目前,社工小组已协同开展法治宣讲20 余场,覆盖未成年人1500余人次,使司法保护从案内延伸到案外、从事后救济拓展到事前预防。
以制度建设保障社工服务规范化运行,峰峰矿区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与社工部联签联动机制,明确司法社工在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等工作中的职责边界与操作规范。其中,该院出台的《司法社工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将社工介入节点前移至不批准逮捕阶段,后延至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结束后三个月,构建起“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帮教矫治—再犯预防”的全周期司法保护链条,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