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峰峰矿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大提高,告别了以往“告官不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不作声”的现象。此作法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官民关系和谐,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有效破解“民告官”难题。 今年以来,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和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该院收案数量持续保持平均每月两百六十件的上升趋势。尤其行政诉案件由以往的九件到今年的几十件,涉案的行政领域不断扩大,除传统的公安处罚、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外,还涉及信息公开、拆迁补偿等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 为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该院一是畅通立案渠道,对收到的起诉状,一律编号登记;二是对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裁定不予立案;对法定期限内尚不能判断的,一律先行立案受理。三是对依法协调不成的,当判则判。四是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率,力促法治政府建设。五是建立常态化邀请旁听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方便群众监督法院依法公开裁判。 截止目前,该院今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70件,结案70件,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别了以往被告官员在法庭首尾不见的情况。正如某局副局长所说:一次出庭可能等于十次法律讲座,有利于改变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原告牛某代理人也惊讶到:“没想到局长居然会来出庭,看到副局长亲自出庭,并回答问题,怨气消了不少,最终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