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有效预防基层民警“激情化执法” 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子彬 所谓“激情化执法”是指执法的情绪化、随意化、盲目化和固执化。这种执法方式最直接的负面效应是影响公安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引发群众上访、投诉。本人结合当前基层执法工作实际,就如何有效预防“激情化执法”谈几点浅显认识。 一、“激情化执法”的表现形式 (一)执法情绪化。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是把执法的过程变成为民服务的过程,而是凭着想当然,凭着个人喜好,凭着自己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粗浅理解,凭着自己的情绪的涨落起伏办事。对群众,高兴时就说上几句,不高兴就爱搭理不搭理,脸色阴沉。 (二)执法随意化。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上,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见人下菜碟,对熟人避重就轻,或者干脆不处罚,让违法行为成为漏网之鱼;对生人百般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看似严格执法,实际动机不纯,在执法的随意化中捞取个人私利。 (三)执法盲目化。平时不懂法、不学法,凭着一股蛮劲,胡乱执法。属于自己权利范围之内的管不好,权利范围之外的不是搞好交接,而是乱插手,把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处理。 (四)执法固执化。在执法过程中,不懂执法艺术,也不注意研究执法艺术,不知道合法合情合理才是执法的高境界。只觉得反正法律规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动硬的。结果好的执法动机,收不到好的执法效果。 二、“激情化执法”产生的原因 (一)少数民警的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淡薄。部分民警只经短期公安业务岗前培训就仓促上岗,虽知一点法但不理解法;有的不懂法又不学法,执法违法;有的民警对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严重,容易出现以权代法。 (二)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牵扯了公安机关大量的警力和精力。随着开发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大量外来流动人员的涌入,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总量不断增加;当前,矛盾纠纷各类矛盾纠纷复杂程度增加,调处难度加大,如烫手山芋一样,让民警挠头。有时一个复杂纠纷能消耗民警一天甚至几天时间;此外,公安机关还要配合政府及部门参与许多社会非警务工作,如征地拆迁等,都要消耗大量警力和警力。任务多,压力大,警力少,情绪大,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民警执法质量。 (三)受社会上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特别是公安机关超负荷工作与民警职级、待遇水平存有差距,公安工作的高标准要求与外界某些宽松环境形成的反差,对民警的人生观、价值观构成了现实冲击,少数民警受经济利益驱动,在执法过程中,根据自己需要有所取舍地适应法律、法规和政策,甚至以权谋私、随意执法。 (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人对公安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抱有“只要大事不出,小事自己解决”的想法,因而在执法监督中存在临时性监督检查多、经常性监督检查少的现象,使现有的监督制约措施与执法工作结合得不紧密,未能有效地渗透到各个执法环节中。 三、有效预防“激情化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民警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态度,是广大民警依法执法、实现执法公正的根本保证。没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作保障,民警履行职务的坚定性就会发生动摇,执行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就会产生偏差。法律素养则影响着民警执法工作的发展方向,法制观念淡薄,在执法实践就可能出现徇私枉法、以权代法等违规执法行为,使执法活动偏离法制化轨道。因此,必须加强对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并促使这种理念转化到执法实践中,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 (二)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民主意识、人权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增强民警执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遵守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检查鉴定、呈批程序和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掌握好情节轻重的裁定权和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做到严而有据,宽而有度,将维护法律尊严与人性化执法相统一,实现执法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最大化。严肃执法办案纪律,教育广大执法办案民警过好亲情关、友情关、人情关、金钱关,自觉维护法律的公正性,自觉提高执法办案民警规范执法能力,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明确岗位要求,不断提高民警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对每一位执法办案民警的工作内容、素质要求、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等方面的细化、量化标准,使执法办案民警带着指标开展工作,让每位执法办案民警的岗位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让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有明确的职责来履行、有明确的目标去奋斗,让每位执法办案民警都知道“整体要干什么,局部要干什么,我要干什么”。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这样基层单位的执法工作就有了目的性、层次性、整体性,这对规范执法办案民警执法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守法意识。做好执法和法制工作对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仅靠法制岗位民警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构建起整体联动的执法和法制工作格局。要在继续加强、充实执法和法制岗位,配齐、配强执法和法制干部的同时,加强在基层一线执法单位法制员、法制监督员建设,让执法工作负责人跟执法办案民警并肩作战,法制工作和执法工作并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同时,法制岗位民警、法制部门要在促进规范执法中起到规划、组织、推动作用,在宏观上把握指导执法工作,发现、剖析本地区普遍性、反复性、苗头性的执法问题,通过现场答疑、以案释法、执法讲座、编发《执法办案参考》等多种方式,为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传授法律知识,提高执法办案民警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意识。公安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取决于各级执法单位和广大民警能否严格执法。要把公安工作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必须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切实科学可行的执法监督机制,对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科学考核,加强对执法办案民警执法办案行为和程序进行监督和约束,针对以往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一系列的配套规定,落实主办民警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案件审核责任制等。针对不同的案件,根据其特点制定、健全、完善从受案、立案到侦查、破案、结案等一整套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确保执法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上都依法进行。根据各类案件的办案操作程序,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个案评判等形式,及时发现纠正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强化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办案质量,让人民满意,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六)完善执法保障,不断提高民警的保护意识。从切实落实从优待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为执法办案民警规范执法行为提供环境保障。首先,要努力维护执法办案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正当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执法办案民警正当执法的行为,同时,依法从严查处恶意、不实投诉,并及时把调查结果反馈给执法办案民警及所在单位,尽可能消除消极影响,扩大积极影响。其次,要为执法办案民警配齐执勤执法装备、工作用品,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执法办案民警的人身安全。第三,要及时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在合理安排值班备勤工作的前提下,组织民警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及时释放民警长期累积的工作压力,针对性的采取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及时发现执法办案民警的心理波动,把握执法办案民警的动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执法办案民警消除心理障碍。第四,加强与社会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作,大力宣传执法办案民警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执法形象,巩固和提升公安民警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积极争取他们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亲和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增强民警规范执法能力提供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