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血脉 打造“三源共治”涉县新“枫”景
时间:2023-11-08 10:17阅读:144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年来,涉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的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坚持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着力打造涉县法院新“枫”景。

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从完善机制上推进诉源治理

“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再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我很快拿到了赔偿款,这种处理方式既简单又不用出费用,太方便了。”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崔某向办案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因原告席某驾驶货车车速过快,车辆失控撞向路边厂房院墙,倒塌的院墙将院内行人崔某砸伤,导致崔某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席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就崔某的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崔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官在接到崔某诉状后,了解双方在赔偿费用的承担上差距不太大,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院将案件委派至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很快做出了确认双方赔偿协议有效的裁定,席某也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这是法院多元解纷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该院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在党委领导下,寻求政府和群团组织等多部门支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出台了《涉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的办法》《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涉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解纷机制。通过调解平台将矛盾纠纷委派至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将案件分流至各乡镇(街道),由“一委三中心”及司法所共同配合完成案件调解工作。2023年以来,法院共向司法局推送诉前调解案件681件,调解成功560件,调解成功率为82%,一大批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化解。

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从控制增量上加强案源治理

“小区业主欠我们物业费好几年了,要也不给,我们无法正常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现在要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某物业公司代理人抱着一摞起诉状到立案窗口想立案。

经了解,该小区有200户业主从2020年初就不交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连工人工资都无法发放,陷入了难以为继的窘境。如果案件全部受理,一方面会增加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导致大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建议物业公司:“你们可以选择几个案件通过支付令和财产保全程序先行立案,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能不能达成统一意见,这样能减轻咱物业公司的诉讼成本,后续案件按照这样的范例处理。”经权衡利弊,物业公司同意了这个建议,选取了5起案件向法院提交了支付令申请。

法院随即向5名业主送达了支付令,在送达的同时,也向业主们了解产生矛盾的原因,业主们普遍反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打扫卫生不及时,还发生过几起电动车电瓶被盗的现象,反映到物业也未得到及时解决,不是不想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认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多次协商,双方均同意在原有物业费收取标准上打8折处理,服务公司也承诺后续会加强服务意识,并通过加强门岗管理、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解决业主物品失窃问题。至此,这起批量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通过以点带面,类案示范,以少量案件进入程序、同类案件同步调解工作为切入口,化解批量案件309件。

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从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做好访源治理

申某与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申某胜诉后,申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采取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措施,冯某家境困难没有履行能力,调查中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多次网络查询仍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产线索,申某多次到上级部门上访。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联系乡政府和村两委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经过村乡两级干部和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目前已彻底履行完毕。

涉县法院将信访工作当作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在日常信访接待中,做到门常开、人常在,热情接待每一个来院信访的当事人,认真听取记录他们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与办案法官沟通,共同做好释法明理和化访工作,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用真情感化群众,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认真分析上访户上访原因,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了信访工作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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