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让“从业禁止”守护食品安全
时间:2024-05-29 03:54阅读:136责任编辑:刘子杨
今年,广平县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某保健品经营者王某某因食品安全犯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他依然在从事保健品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但是,该院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王某某未被采取任何禁业限制措施。王某某的情况是个例吗?该院检察官对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另发现4件刑事案件存在同样问题。
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 监督程序 ,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违反从业禁止情形的发生。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依法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吊销了王某某等5人各自经营的店铺证照,将其全部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建立了从业禁止人员监管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为更好促进工作良性发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该院召集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签署《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信息共享、数据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准确掌握“黑名单”人员信息,共同守护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