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如鹰眼 “老赖”把债还——邯郸经开区法院善用网络查控促执行
时间:2023-01-28 03:48阅读:150责任编辑:刘子杨

申请执行人邯郸某工程建设公司与被执行人邯郸某采暖设备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调解书支付加工费80万元,申请执行人向邯郸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邯郸经开区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经过执行工作人员全面调查查询,均未发现可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邯郸某采暖设备公司尚有其他业务往来,邯郸经开区法院执行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邯郸某采暖设备公司银行存款账户采取定期网络查询,以便及时发现账户存款进项,然后再采取冻结措施。经过两个月的关注,最终,邯郸经开区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捕捉到了被执行人存款账户的款项进账,并立即采取冻结扣划措施,该案得以执行到位。

传统模式下,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需要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现场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然后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耗时、成本高,无法完整高效及时地掌握其存款及变化情况,影响最终的执行效果。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解决了这一难题,存款调查效率大幅提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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