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案外人妨碍法院执行公务被拘
时间:2022-09-08 04:25阅读:34责任编辑:刘子杨

  8月27日夜,丛台区人民法院对妨碍执行公务的案外人张X、王X司法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郝某与某房产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经丛台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因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郝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7日,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现场对该房产公司的两辆轿车进行查扣,在与被执行公司进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张X、王X二人开一辆黑色奥迪车赶到现场进行阻挠,该院执行法官依法进行劝导,案外人张X、王X二人态度蛮横,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进行围观,进而用奥迪车堵住扣押车辆,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秩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恶劣影响。

  鉴于张X、王X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法院执行公务,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秩序,丛台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查封车辆进行扣押,并对上述二人司法拘留十五日。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碰到的头痛问题,案件判后没有执行等于无效,而且影响审判机关的形象。执行中,人难找、财难查、案难办问题十分突出。作为被执行人,其负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法律义务的责任,但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一些“老赖”则选择逃避执行等方式来规避执行,成为导致“执行难”问题的突出因素。

  丛台区人民法院着力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阳光执行,解决“执行难”。首先,倾力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案件的详细信息全部、实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上下级法院、异地法院、法院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其次,利用公开媒介实施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常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明确信用惩戒范围等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逐渐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氛围,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最终实现以司法强制力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形成的良好效果;再次,加大限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现身。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同时,还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移送拒执犯罪线索等惩戒措施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有效增加了失信被执行人躲债逃债的压力,威慑、迫使老赖们主动现身履行义务,有效推动执行积案的化解。

  据了解,丛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人性化执法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对妨碍执行的非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制裁,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严厉打击,增强执行的威慑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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