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于未“燃”,充分践行公正司法理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8月6日,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沟通,以“我管”促“都管”,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听证会邀请了邱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代表、燃气公司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由邱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建明担任主持人。听证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燃气安全警示教育片。随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调查的情况,对发现的关于燃气管道存在跨街燃气限高标识缺失或丢失、管道与电线安全距离不足、防撞装置缺失、液化气钢瓶充装及使用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通过图片形式现场展示,并结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分析了各行政机关职责。
特邀检察官助理讲解了安全生产重要性以及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燃气公司介绍了整改举措。听证员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听证会召开的十分及时、必要,希望有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听证会现场,县检察院向有关责任单位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有关责任单位表示将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除一处。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邱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检察官深入辖区内8个乡镇(街道办),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取证、倾听群众意见等方式,排查了辖区内燃气设施配套、运输及使用等环节的诸多隐患。下一步,邱县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听证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能动履职作用,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和规范燃气安全管理,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