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斌斌法官根据案情合理调整强制执行措施,“刚柔并济”及时化解三起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张某雇佣刘某等三人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完工后张某声称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三人工资2.4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张某分别与刘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刘某等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斌斌法官收到执行申请后,迅速启动网络查控,张某名下仅有一份保险,通过到保险公司实地走访,了解到该保险虽然累计纳税保费金额高,但现金价值却很低,不足以给付刘某等三人工资。见此情况,王法官迅速联系张某,一方面了解张某实际经营情况,鼓励其振奋精神,克服当前困难,妥善经营;另一方面向其阐明如不履行义务其保险将被扣划,损失较大,甚至可能被拘留。张某被王法官温情司法所感动,同时迫于强制措施的威压,主动同刘某等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付了第一期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