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不断完善涉企案件办理和服务机制,积极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充分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为双方继续合作打下了基础。
基本案情:
2012年3月份被告蔡某在成安县某地做工程,在原告邯郸市混凝土公司处使用混凝土,原告按照双方约定陆续送货,被告蔡某所承建的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对账,尚欠被告邯郸市混凝土公司货款30万元,后被告蔡某陆续还款,截止2023年10月尚欠货款1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仍不归还,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双方合作基础较深,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做调解工作,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蔡某一次性清偿货款,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诉请。从立案到结案一共历经7日,真正达到了高效、公平,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成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相继出台《关于深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诉讼服务规则》、《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文件,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下一步,成安县人民法院将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主动在服务上做“加法”,主动在审限、执限上做“减法”,主动在审判质效上做“乘法”,主动在企业涉诉成本上做“除法”,全力护航企业发展,为助力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