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调域顺 | 9.6万元一次性付清——一起二手车交易纠纷的破冰之路
时间:2025-04-14 16:40阅读:39责任编辑:刘子杨

2023年7月,原告郝某(化名)与被告张某(化名)签下了二手车交易协议书,约定将郝某名下一辆汽车转卖给张某,成交价为96000元。双方还约定,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车辆成交价10%。当日郝某将车辆交付,但张某并未将车款96000元给付郝某,而是给了案外人曹某。

对于车款给付对象发生变化,张某称,在买卖过程中双方曾签下补充条款,约定车款转让给第三人曹某,是因为郝某曾向曹某借款未还,故而郝某要求拿本次购车款抵账。

交易到此本该结束,但没想到2024年3月,卖车人郝某将购车人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其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法庭上,双方对于补充条款的真实性态度相悖。原告郝某因为长时间没有拿到购车款而着急,被告张某则一直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郝某应该去找曹某要钱,双方僵持不下。后又经另案审理,曹某将96000元返还给了张某,三个人之间因买卖二手车而导致的纠纷总算尘埃落地。

原以为拿到购车款的张某这下该把钱转给郝某了,却没想到张某依然未履行,心急如焚的郝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财产展开全方位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百元,不动产登记信息空白,车辆登记信息亦无记录,案件一时陷入困境。更棘手的是,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得知,张某因工作性质需要长期在全国各地奔波,行踪轨迹难以掌握。面对这种“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申请人郝某焦虑情绪与日俱增,而被执行人张某则以经济困难为由,始终采取回避态度,导致双方矛盾持续升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局,执行法官采取“双管齐下”的化解策略。一方面继续搜集张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连续几次执行行动后,执行法官终于找到张某,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向张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受到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甚至可能涉嫌拒执罪。经过三个小时的普法教育,张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郝某开展情绪疏导,经过数次耐心沟通,郝某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郝某自愿放弃9600元违约金诉求,张某当场支付96000元购车款。

随着转账成功的提示音响起,这起一波多折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中,执行法官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既通过智慧执行手段破解找人查物难题,又巧妙运用“情、理、法”交融的调解艺术,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执行领域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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