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中国人最熟悉的教诲就是要做一个孝顺的人,孝顺父母、赡养父母,让老人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近日,肥乡法院执结了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案,经过多次调解,使得该案案结事了。
案件详情
八旬老人无生活来源,没有自住房,无处安居,便将自己三个孩子告上法庭。在审判阶段,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家庭中多年来因琐碎之事产生了许多家庭矛盾,积怨已久,在调解过程中甚至几次发生肢体冲突。调解无果,法院便依法判决“三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以一个月为期限依次轮流为老人提供住房并在居住期间照顾老人起居;三被告每人于每月28日前给付老人当月赡养费450元。”
耐心调解
但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按照判决来执行难度较大。赡养纠纷应该以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为重点,若强制执行会使矛盾再次激化,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最终目的。于是在执行阶段再次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从亲情上进行“破冰”,最终三个子女与老人达成一致协议:以七个月为期轮流赡养老人。
圆满执结
到了约定的日子,肥乡法院执行法官何继涛带队与大儿子一同将老人送到了二儿子家中。虽然二儿子在外打工,但二儿媳已经将农村老家老人的房间重新批了白墙、铺设了新地板砖并贴心的安装了空调。三个子女表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特别满意,并表示以后一定善待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
该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耐心调解,既解决了老人赡养的问题又消除了一个家庭多年来的情感隔阂。看到老人能够老有所养,执行法官感到由衷的安心与温暖,临走之际,办案人员还为老人赠送了营养品。